来源:691111大红鹰网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5-22 10: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高强度铝合金轮毂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强度铝合金轮毂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和兴路1499号 |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和兴路1499号,总投资11500万元,通过采购先进机器人、机加工单元、熔炼自动上料系统、数控车床等智能化设备,建成高强度铝合金轮毂智能化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具体生产情况、劳动定员等均不发生变化。 | (1)废气:车间密闭,喷漆线为全封闭式,喷漆废气经水帘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不锈钢满焊管道收集,经过洗涤塔+袋式过滤+沸石浓缩吸附+蓄热式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1米排气筒(DA002)排放,VOCs、苯、甲苯、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标准(VOCs≤50mg/m3,2.0kg/h)。 厂界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VOCs:2.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低压机、车床、精车机床、自动切割机、自动镶件机、风机等设备,在采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漆渣、废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