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691111大红鹰网经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日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691111大红鹰网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3-06 08: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日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编:2642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5号(位于威海综合保税区内)

威海日都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威海日都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95日,拟投资1500万元,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建设食品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9043m2,总建筑面积10099.79m2。项目建成后,年产香菇虾饼2000t、冻粘粉虾仁藕盒1000t

1、水环境

本项目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由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37.539t/a、3.343t/a。

2、大气环境

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1.5m的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在地下,进行封闭管理,恶臭气体经微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生产车间为食品级洁净车间,车间内设有送排风系统,生产期间车间全封闭,经送排风系统抽风形成微负压状态,车间异味及粉尘经送排风系统吸附过滤后无组织扩散。P1排气筒油烟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型规模标准限值;P2排气筒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污水站恶臭和车间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速冻机、制冷压缩机、搅拌机、斩拌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采用低噪音设备、安装隔音罩、防震垫,合理安排设备位置,厂房隔声等防振减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下脚料、栅渣、污泥等。包装、下脚料分类收集后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置;栅渣密闭暂存于栅渣井中,污泥密闭暂存于储泥池中,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一般固废单位协议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检测液等,密封暂存危废库内,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