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691111大红鹰网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卓程天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纺织染整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691111大红鹰网   访问次数:   时间:2025-03-13 08: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卓程天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纺织染整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卓程天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纺织染整助剂生产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花果山路-21-3号

卓程天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卓程天泽(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花果山路-21-3号,利用山东堉鑫木业有限公司已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租赁车间总建筑面积2291.7m2,主要从事纺织染整助剂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纺织染整助剂6000吨。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实验器皿/仪器清洗废水、地面洗拖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港区污水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固体原辅料为晶体态颗粒,投加过程中不产生粉尘;所用液态原料均为表面活性剂,原料混合为简单物理混合,原料相互不发生反应,项目上料、搅拌均为密闭操作,且项目原辅材料沸点均较高(250℃以上),基本上无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滤膜、过滤废渣、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